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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 2025-10-16 11: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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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滑政〔2025〕3号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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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滑政〔2025〕3号发布时间: 2025-10-16
滑政〔2025〕3号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运河遗产保护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和有关要求,县政府对2025年8月底前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公布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滑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衔接资金支持产业项目产权及收益金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滑政〔2023〕10号)等1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滑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滑政〔2015〕22号)等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三、《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滑县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滑政〔2024〕1号)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凡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对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开展修改工作,在修改完成前暂时保留,其中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内容不再执行;对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实行动态管理,在执行过程中需进行清理的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意见报县政府。
附件:1.滑县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8件)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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