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相关部门和企业:
现将《水电气暖“一窗通办”并联办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相关单位,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印发《水电气暖“一窗通办”并联办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