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滑县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15
作者: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市场监管所,县局有关股室、中心、大队:
《滑县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已经县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滑县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指引
为切实做好我县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5号)要求,在《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县局编制《滑县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以下简称县级《指引》)如下:
一、总体要求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是巩固“放管服”改革成果,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运用标准化手段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举措。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对密切政府部门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高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县级《指引》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标准指引为指导,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对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提出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二、适用范围
县级《指引》适用于全县及以下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公开主体为县及以下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其他依法履行相关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
三、公开事项
《滑县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见附件,以下简称县级《目录》)以表格形式明确了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基层政务公开4个方面28类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在执行本级目录时,可以援引具有相应事权部门的服务指南内容,或者指向相应的网站链接。
四、公开工作流程规范
基层政务公开主体要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覆盖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逐项打通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构建公开事项制作、审查、发布、解读、回应各环节有序衔接的工作格局。根据具体事项的社会关注度和关注群体,选择具有针对性的公开渠道,丰富拓展公开形式和载体。对于监督检查结果等较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公开内容,可以增加必要的解释说明。对于复杂的公开事项可以编制内部工作流程图。积极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标准规范嵌入业务开展环节,融入信息化业务系统。要进一步推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让群众看得到、易获取、好参与、能监督。
五、组织保障
为确保确保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县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注册登记股、食品安全监督股、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股、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食品安全协调督查股、药化械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信息中心负责人,各市场监管所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各自职责,主动承担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任务,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施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整体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