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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市场监管局2020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第二十五期)

发布时间: 2020-07-28 作者: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


序号

案件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滑县双隆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鸡胸肉案

滑市监食罚字﹝2020199

滑县双隆商贸有限公司

91410526MA3X9L0N75

杨文明

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鸡胸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对该公司免于处罚。

主动履行

2020728

 

2020728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河南康宸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案

滑市监械罚字 〔2020〕186号


河南康宸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91410526345031398W

陈俊花

未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8.4万元。

主动履行

2020年7月24日

 

2020年7月16日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河南明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江米条案

滑市监食罚字﹝2020191

河南明科食品有限公司

91410526MA44N1NAT73

张洋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江米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没收违法所得750元,并处5000元罚款,罚没共计5750元。

主动履行

2020年7月23日

 

2020年7月22日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滑县慈周寨国闯平价副食店销售仿冒“红牛”维他命饮料案

滑市监 处字〔2020〕194号

 

滑县慈周寨国闯平价副食店

92410526MA43BT743Q

刘国闯

销售仿冒“红牛”维他命饮料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1、没收涉案“红牛”维他命饮料16件;

2、罚款4800元。

主动履行

2020年07月23日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7月23日

5

滑县老店亿达饭店不符合要求经营食品案案

滑市监食罚字[2020]192号

滑县老店亿达饭店

92410526MA4635D10G

王兵燕

不符合要求经营食品

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罚款4000元。

主动履行 2020-7-28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7-23

6

滑县老店勇占正新鸡排店涉嫌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案


滑市监食罚字[2020]184号

滑县老店勇占正新鸡排店

92410526MA40J5BHOA

郭勇战

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罚款6000元。

主动履行 2020-7-21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7-21

7

滑县老店俊子张炒鸡店不符合要求经营食品案

滑市监食罚字[2020]193号

滑县老店俊子张炒鸡店

92410526MA4840P7X2

原红艳

不符合要求经营食品

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罚款4000元。

主动履行 2020-7-28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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