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第十六期)
发布时间:
2020-05-12
作者: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滑县王庄镇菲菲平价商城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 |
滑市监食罚字〔2020〕112号 |
滑县王庄镇菲菲平价商城 |
92410526MA44GMU492 | 常国娣 | 滑县王庄镇菲菲平价商城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 主动履行,2020年5月8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5月6日 |
2 |
滑县王庄镇大伟便民店 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 |
滑市监食罚字〔2020〕113号 |
滑县王庄镇大伟便民店 |
410526600732360 | 程广凤 |
滑县王庄镇大伟便民店 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 主动履行,2020年5月8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5月6日 |
3 | 滑县王庄镇旭鑫百货门市部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 | 滑市监食罚字〔2020〕114号 | 滑县王庄镇旭鑫百货门市部 | 410526600756073 | 杨子鑫 | 滑县王庄镇旭鑫百货门市部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 主动履行,2020年5月11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5月6日 |
4 | 滑县王庄镇龙飞副食店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 | 滑市监食罚字〔2020〕115号 |
滑县王庄镇龙飞副食店 |
92410526MA43GTAD3R | 刘龙飞 | 滑县王庄镇龙飞副食店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 主动履行,2020年5月11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5月6日 |
5 | 滑县王庄立安烟酒副食行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 | 滑市监食罚字〔2020〕116号 | 滑县王庄立安烟酒副食行 | 92410526MA41E6374R | 马立安 | 滑县王庄立安烟酒副食行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 主动履行,2020年5月11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5月6日 |
6 |
滑县聚鑫食品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食品未检验留样,不能提供检验的相关记录案 |
滑 市监 食罚字 〔2020〕119号 | 滑县聚鑫食品有限公司 | 91410526MA441D156B | 邵桂英 | 滑县聚鑫食品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食品未检验留样,不能提供检验的相关记录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 | 主动履行,2020年5月14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