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第九期)
发布时间:
2020-03-25
 作者: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
序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滑县留固镇横村集昂冉便民店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  | 滑市监食罚[2020]50号  | 滑县留固镇横村集昂冉便民店  | 410526600974319  | 郑雨  | 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警告;罚款3500元  | 主动履行 2020-3-23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3-23  | 
2  | 滑县豫达面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案  | 滑市监食罚【2020】052号  | 滑县豫达面业有限公司  | 91410526317660568T  | 何国辉  | 滑县豫达面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责令限期改正后,仍不改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126条第一款第一项。 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5500元)。  | 自动履行 2020年3月27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4日  | 
3  | 滑县半坡店清团百货店未登记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滑市监罚〔2020〕55号  | 滑县半坡店清团报货点  | 92410526MA413Q563X  | 缑清团  | 滑县半坡店清团百货店未登记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且在收到我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其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小经营店实行登记管理。”的规定。  |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作出如下处罚:1.罚款500元  | 主动履行 2020年03月25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3月25日  | 
4  | 滑县老店岳村电一小食品店不符合要求经营食品案  | 滑市监食罚字[2020]54号  | 滑县老店岳村电一小食品店  | 92410526MA4146C7G  | 马电一  | 不符合要求经营食品  | 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罚款3000元。  | 主动履行 2020-3-25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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