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第六期)
发布时间:
2020-02-28
作者: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
序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滑县新区壹加壹生活超市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案 | 滑市监食罚〔2020〕28号 | 滑县新区壹加壹生活超市 | 92410526MA47AAK77B | 张蕊 | 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七十一条第一项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杏花村老白汾酒26瓶(抽检医用4瓶);3.并处罚款12000元,罚没款共计12520元。 | 主动履行,2020年2月26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2月26日 |
2 | 滑县城关海老五回民饭店经营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案 | 滑县城关海老五回民饭店 | 92410526MA41GEPBX6 | 海鹏 | 经营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11瓶汾酒(抽样4瓶),没收违法所得585元;3、处以罚款5500元。罚没款共计6085元。 | 主动履行,2020年2月28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2月26日 |
3 | 滑县枣村海军干青菜调料门市部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 (滑)市监食罚〔2020〕30号 | 滑县枣村海军干青菜调料门市部 | 92410526MA41AMRM19 | 王彦英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55元。3、没收违法经营的9袋“周学山牌非常花生”。4、罚款5500元。 | 行政处罚方式:主动履行 期限: 2020.02.27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日期:2020年0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