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第五十四期)
发布时间:
2019-12-13
作者: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
序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滑县爱尚鲜生活超市销售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鸡蛋和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绿豆芽案 | 滑市监食罚〔2019〕270号 | 滑县爱尚鲜生活超市 | 92410526MA461XQ86N | 仇永祥 | 销售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鸡蛋和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绿豆芽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超市免于处罚。 | 主动履行 2019年12月11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1日 |
2 | 谢魁琴经营违反国家标准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绿豆芽案 | 滑市监食罚〔2019〕271号 | 谢魁琴 | 谢魁琴 | 经营违反国家标准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绿豆芽 |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8元;2.罚款人民币1000元,罚没款共计1028元。 | 主动履行 2019年12月13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1日 | |
3 | 康红彩经营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鸡蛋案 | 滑市监食罚〔2019〕272号 | 康红彩 |
| 康红彩 | 经营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鸡蛋 |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42.5元;2.罚款人民币1000元,罚没款共计1342.5元。 | 主动履行 2019年12月13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1日 |
4 | 滑县双隆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全麦蛋糕案 | 滑市监食罚〔2019〕273号 | 滑县双隆商贸有限公司 | 91410526MA3X9LON75 | 杨文明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全麦蛋糕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免于处罚。 | 主动履行 2019年12月11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1日 |
5 | 滑县聚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不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 | 滑市监械(2019)269 | 滑县聚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91410526MA466M5K8C | 郭利兵 | 滑县聚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不备案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的规定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向社会公告未备案单位和产品名称,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6000元,
| 2019年12月13日已主动履行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