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第四十一期)
发布时间:
2019-09-11
作者: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法规文件要求,我局对2019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信息公开。
序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滑县仁爱大药房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个人手中购进药品案 | 滑市监药罚〔2019〕177号 | 滑县仁爱大药房 | 92410526MA453YU5X3 | 陈倩 | 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个人手中购进药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40元及违法购进的药品赖氨酸维B12颗粒3盒;3、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1080元;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320元。 | 主动履行,2019/09/11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9/10 |
2 | 滑县牛屯镇晓田祥餐饮店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滑市监食罚〔2019〕178号 | 滑县牛屯镇晓田祥餐饮店 | 92410526MA44XY6U4Q | 胡少彬 | 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 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项,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罚款贰仟元整。 | 主动履行,2019/09/11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9/10 |
3 | 因食品安全犯罪刘天羊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案 | (滑)市监食罚〔2019〕Z-1号 | 刘天羊 |
| 刘天羊 | 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于2019年4月25日被滑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以下处罚:刘天羊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主动履行,2019/09/09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9/09 |
4 | 因食品安全犯罪赵国战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案 | (滑)市监食罚〔2019〕Z-2号 | 赵国战 |
| 赵国战 | 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于2019年6月25日被滑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以下处罚:赵国战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主动履行,2019/09/09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9/09 |
5 | 因食品安全犯罪苏相芬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案 | (滑)市监食罚〔2019〕Z-3号 | 苏相芬 |
| 苏相芬 | 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于2018年11月19日被滑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以下处罚:苏相芬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主动履行,2019/09/09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9/09 |
6 | 因食品安全犯罪祝贺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案 | (滑)市监食罚〔2019〕Z-4号 | 祝贺 |
| 祝贺 | 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于2019年1月14日被滑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以下处罚:祝贺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主动履行,2019/09/09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9/09 |
7 | 因食品安全犯罪李新乐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案 | (滑)市监食罚〔2019〕Z-5号 | 李新乐 |
| 李新乐 | 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于2019年1月17日被滑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以下处罚:李新乐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主动履行,2019/09/10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9/10 |
8 | 因食品安全犯罪常春红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案 | (滑)市监食罚〔2019〕Z-6号 | 常春红 |
| 常春红 | 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于2019年1月21日被滑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以下处罚:常春红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主动履行,2019/09/10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9/10 |
9 | 因食品安全犯罪高清叶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案 | (滑)市监食罚〔2019〕Z-7号 | 高清叶 |
| 高清叶 | 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于2019年1月23日被滑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以下处罚:高清叶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主动履行,2019/09/10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9/10 |
10 | 滑县四间房乡士昌烟酒门市部未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 | 滑市监食罚【2019】179号 | 王士昌 | 92410526MA41G9T1XQ | 王士昌 | 未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七)。罚款人民币:5000元 | 自交 2019、9、23已履行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9、10 |
移送情况
序号 | 移送书 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 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移送时间 | 接收单位 |
1 | 滑市监食罪移〔2019〕2-5号 | 滑县桑村马厂豆制品加工厂生产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油条案 | 滑县桑村马厂豆制品加工厂 | 朱兰各 | 生产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油条 | 2019年9月11日 | 滑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