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抽(省抽)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信息公开表第一期
发布时间:
2019-07-11
作者: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法规文件要求,我局对2019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信息公开。
国抽(省抽)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信息公开表
序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滑县双隆商贸有限公司涉嫌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滑市监食罚〔2019〕111号 |
滑县双隆商贸有限公司 |
91410526MA3X9LON75(1-1) |
杨文明 |
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
滑县双隆商贸有限公司涉嫌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但该公司在购进上述不合格食品时,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决定对该公司免予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19年7月9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7月9日 |
2 |
滑县新区圣君生活广场销售农药残留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芹菜案 |
滑市监食罚〔2019〕115号 |
滑县新区圣君生活广场 |
92410526MA40G4HK76 |
秦胜军 |
销售农药残留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芹菜 |
滑县新区圣君生活广场销售农药残留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芹菜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处罚。但该广场在购进上述不合格食品时,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广场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决定对该生活广场免予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19年7月10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