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第十三期)
发布时间:
2019-04-23
作者: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法规文件要求,我局对2019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信息公开。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滑市监食罚【2019】19号 | 滑县上官镇瑞利烟酒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案 | 郭瑞利 | 郭瑞利 |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 |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 罚款人民币500元 4.29已交款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2日 | |
2 | 滑市监食案源〔2019〕T-002号 | 滑县牛屯镇东街小百货副食店涉嫌进货时未查验供货方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 滑县牛屯镇东街小百货副食店 | 410526613001949 | 杨清州 | 进货时未查验供货方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伍仟元整 | 主动履行,2019/04/26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4/22 |
3 | (滑)市监食罚〔2019〕17号 | 滑县王庄镇海龙烟酒副食门市部涉嫌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或者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案 | 滑县王庄镇海龙烟酒副食门市部 | 410526600937796 | 王海龙 | 滑县王庄镇海龙烟酒副食门市部涉嫌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或者产品合格证明文 |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 主动履行,2019年4月28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