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第二十一期 )
发布时间:
2018-07-06
作者: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法规文件要求,我局对2018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信息公开。
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序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滑县久香香油门市部涉嫌生产标签未标注规定信息的预包装食品案 |
(滑)食药监食 罚[2018]P-003号 |
滑县久香香油门市部 |
410526600971746 |
冯学久 |
2018年6月13日,在加工场所及库房发现该小作坊生产的预包装食品“正宗冯记香油”(生产日期:18年6月13日,保质期:18个月)标签上仍未标注登记证编号,该小作坊逾期不改正违法行为。 |
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建议对滑县久香香油门市部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罚款计人民币1050.00元。 |
主动履行 |
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6月29日 |
2 |
滑县牛屯镇李记胡辣汤店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 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 |
(滑)食药监食罚[2018]T-001号 |
滑县牛屯镇李记胡辣汤店 |
92410526MA440HH2XY |
李飞 |
当事人未将粘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
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做出以下行政处罚: 1、给予警告; 2、并处处罚款贰仟元整(2000元)。 |
主动履行 |
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07/05 |
3 |
滑县新区圣君生活广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滑)食药监食罚〔2018〕2-17号 |
滑县新区圣君生活广场 |
92410526MA40G4UK76 |
秦胜军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00元及2箱铁棍山药杂面;2.并处罚款5000元 |
主动履行 |
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7月6日 |
4 |
滑县福林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滑)食药监械罚〔2018〕U-1号 |
滑县福林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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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夫 |
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作出行政处罚:罚款8000元整 |
自动履行 |
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07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