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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第二十三期 )

发布时间: 2018-07-27 作者: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法规文件要求,我局对2018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信息公开。

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

 

序号

案件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滑县万古红新口腔器材有限公司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案

)食药监20182-1

滑县万古红新口腔器材有限公司

92410526676730716E

张新社

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且购进医疗器械时未查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警告;2.没收义齿基托聚合物200袋;3.并处52000元(伍万贰仟元整)罚款。

主动履行

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7月25日

2

滑县八里营乡荣菊烟酒副食店涉嫌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案

(滑)食药监食罚[2018]H-001号

滑县八里营乡荣菊烟酒副食店

 

刘荣菊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作出如下处罚:罚款人民币陆千元整(6000元

主动履行

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725

3

滑县大寨华康大药店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滑)食药监食〔20182-28号

滑县大寨华康大药店

91410526MA404NDYXE

杨庆敏

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该药店作出如下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5元;3.处以罚款5000元,罚没共计5000元。

主动履行

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7月20日

4

滑县瓦岗寨军强饭店涉嫌安全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滑)食药监餐罚【2018】R-01号

滑县瓦岗寨军强饭店

92410526MA40M648B

刘军强

当事人涉嫌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六)项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罚款5000元。

主动履行

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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