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上安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我局通过筛查,滑县上安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经过现场核查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我局拟对滑县上安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做如下处罚:
吊销滑县上安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第八十二条第五项,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规定,该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现以公告送达的方式,将拟做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你单位(详见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大厅公告栏)。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送达,如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该公司应当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