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培育家庭农场项目实施工作,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5〕28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5年培育农民合作社和培育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财政资金支持家庭农场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营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培育一批经营规模适度、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社会声誉良好的规范主体,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服务带动效应显著增强。
二、支持对象
采取奖补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给予支持。2025年项目总投资123万元,支持家庭农场不少于26家,单个家庭农场支持资金不超过8万元。奖补对象为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家庭农场,具体条件包括:
(一)经营规模适度。经营规模与资源禀赋、技术装备、生产能力等条件相匹配,不片面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或超大规模经营。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涉及经营权出租、入股的,参照《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在合同中准确标明相关承包地块代码信息。
(二)制度健全有效。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运营。使用相应的“随手记”财务记账工具,收支、库存等记录规范;使用“一码通”赋码增信,在产品包装、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亮码。
(三)生产服务优质。开展标准化生产或服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落实,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经营信息,农业生产或服务质量可追溯、依规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联农带农紧密,通过雇工、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带动小农户。
(四)社会声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未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三、支持内容
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家庭农场夯实组织规范运行基础,购买烘干、晾晒、喷灌、农机、仓储及畜禽养殖等设施设备,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经营发展水平,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支持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开展统一生产经营服务。支持家庭农场购买符合标准的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或作业监测终端,对接河南“农机云”平台。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采取家庭农场自主申报、逐级审核的方式择优确定支持对象。
1.主体自愿申报。对照项目支持对象和支持内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根据要求自愿向当地乡镇(街道)提出申报,递交申报材料。
2.乡镇初审推荐。各乡镇(街道)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加盖乡镇(街道)公章,择优推荐到县农业农村局审核。
3.县级审核确定。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乡镇(街道)初审推荐的申报单位进行审核,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和项目,进行公告公示。
4.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项目实施证明材料(包括符合《申报书》中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相关合同、发票、成果照片等)。县农业农村局收到验收申请后,会同相关乡镇人员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5.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合格的,拨付奖补资金;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完成整改通过验收的拨付奖补资金;项目验收不合格且未按时完成整改的,不予拨付奖补资金。
(二)申报时间。2025年8月10日﹣2025年9月10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请各乡镇(街道)于9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史英鹏8163288)。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项目组织实施,结合实际确定奖补对象、补助标准,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各乡镇要做好项目实施主体审核推荐,择优确定实施主体,确保项目资金奖补成效。
(二)强化政策公开。要做好支持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各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规范资金使用。要严格资金分配和使用,严禁以拨代支、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奖补资金不得用于购买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已支持的农业机械,不得用于支付中介费用、兴建楼堂等与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无关的支出。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要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
滑县2025年培育家庭农场项目
申报书
家庭农场(盖章):
推荐乡镇(街道):
申报日期: 年 月
2025年培育家庭农场项目资金申报表 | |||
家庭农场名称 |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金 | ||
家庭人数 | 家庭内从业人数 | ||
产业类型 | 生产规模 | ||
2024年经营 总收入 | (万元) | 2024年营业利润 | (万元) |
注册商标和品牌建设情况 | |||
单位地址 | |||
法人代表及电话 | |||
电子邮箱 | |||
开户银行 | |||
开户名称及 银行账号 |
一、资金申报表
申请资金拟 使用方向 | |
单位承诺 | 承诺: 本家庭农场保证以上填报内容及数据真实,如弄虚作假造 成的后果,由本家庭农场负责,并保证不将奖补资金用于与 生产经营无关的活动。 申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2025年 月 日 |
村集体 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字) 2025年 月 日 |
乡镇(街道) 推荐意见 | (盖章) 负责人(签字) 2025年 月 日 |
农业农村局 审核意见 | (盖章) 2025年 月 日 |
二、家庭农场简介(1000字左右)
包括家庭农场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服务活动、效益特点、下一步打算等。
三、附件(复印件,凡是复印材料均需加盖家庭农场公章)
1.家庭农场项目奖补资金使用方案;
2.家庭农场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经营者个人征信报告;
4.农场从业人员身份证明(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5.录入"一码通"系统相关证明材料;
6.规范财务记账情况证明(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收支记录或财务会计报表);
7.合法有效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和清册;
8.联农带农情况证明(雇工合同和身份证复印件);
9.执行的生产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
10.其他(家庭农场参与或直接进行的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及商标注册等证明材料;典型;荣誉等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