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6月13日拟作出的滑县森林公园西入口集散中心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6-13
作者
来源:
安阳市生态环境滑县分局
关于2022年6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2年6月13日-2022年6月15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滑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 滑县森林公园西入口集散中心项目 | 滑县城关街道文明路北段、高铁站南、薛庄东 | 河南晟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90736.8㎡,总投资5620万元,环保投资620万元 | 1. 废气: 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河南省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环委办〔2022〕9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工地扬尘“六个百分之百”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落实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 营运期:合理平面布局,减少车辆平均运行距离和时间;加强停车场绿化,增加绿化植被对汽车尾气的吸附;加强停车场停车管理,避免车辆拥堵,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2. 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车辆冲洗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移动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场区内绿化。 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2座10m³)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滑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第三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3. 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夜间(22:00至次日6:00之前)禁止施工作业。 营运期:合理规划广播设备位置,降低广播音量;停车场禁止车辆鸣笛,引导车辆,减少车辆启停。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4类标准固体废物: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废钢材、废木材等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外售利用;废混凝土、废砖石料等用于低洼地或作填埋覆土堆填用;生活垃圾经垃圾箱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营运期:绿化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