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5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5-27
作者
来源:
安阳市生态环境滑县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楠德实业有限公司年生产5500套实木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2年5月27日-2022年5月31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滑县焦虎镇京州汽配组装部 | 年生产50万支汽车空气弹簧减震器建设项目 | 滑县焦虎镇陶相寺村南53米处 | 河南省卫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1398.8㎡,总投资35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 | 1. 废气:硫化设备二次密闭后,集气罩收集进入喷淋塔通过+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设置固定工位,在工位上方安装集气罩废气经管道收集至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橡胶制品制造A级企业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关于印发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检验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0m³)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运肥田。 噪声:经采取在打包机、焊机、挤出机、硫化机等高噪声设备上安装减振垫、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尘、废减振垫暂存于厂区东南角10㎡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5㎡危废皙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的生活垃圾中转站。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