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4月19日拟作出河南威驰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年生产1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发布时间:
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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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4月19日拟作出河南威驰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年生产1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2年4月19日-2022年4月21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威驰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年生产1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建设项目 | 滑县大寨乡袁寨村村西130米 | 河南省波光环境评估服务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6753.23㎡,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48万元。 | 1. 废气:沥青储罐、搅拌罐均为密闭罐,储存及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呼吸阀连接的集气管道收集,涂油、覆膜和冷却工段密闭,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罩收集,储罐区、搅拌区和卷材生产区的废气共用1套“间接冷凝+静电捕集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滑石粉粉尘经粉仓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河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标准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限值要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防水建筑材料制造行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要求、《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2. 废水:冷却废水、间接冷凝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10m³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沤制农家肥。 3. 噪声:经采取在导热油炉、螺旋泵等高噪声设备上安装减振垫、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 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胎基边角余料、废卷材边角料等一般固废暂存在30㎡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焦油泥等危险废物暂存在20㎡危险废物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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