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滑县鑫鼎新型建材厂年产加气混凝土砌块15万立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4-24
作者
来源:
滑环审〔2022〕18号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
关于滑县鑫鼎新型建材厂年产加气混凝土砌块15万立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滑县鑫鼎新型建材厂:
你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26MA3XCEJFX4)上报的由河北昂竹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刘存明(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6035350352015351002000297)主持编制完成的《滑县鑫鼎新型建材厂年产加气混凝土砌块15万立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滑县小铺乡申堤上村东南8m处,占地面积6000㎡,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39万元。该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
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滑县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21〕54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工地扬尘“六个百分之百”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落实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
营运期:运输车辆扬尘洒水降尘,及时清扫地面降尘;水泥筒仓粉尘、石灰筒仓粉尘通过仓顶除尘器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石灰、铝粉搅拌机加料粉尘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通过燃料分级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技术+8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非烧结砖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限值要求。
2. 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肥田。
营运期: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反冲洗水、搅拌机冲洗水回用于搅拌工序配料使用,不外排;运输车辆冲洗水循环利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用于肥田,不外排。
3. 噪声:
施工期:采用施工现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夜间(22:00至次日6:00之前)禁止施工作业。
营运期:经采取在上料机、搅拌机、切割机、滏、风机等高噪声设备下安装减振垫、密闭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敏感点噪声叠加值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限值。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中可回收部分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运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切割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底渣回用于生产,废离子交换树脂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废减振垫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安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4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小铺乡环保所。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