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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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2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楠德实业有限公司年生产5500套实木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2年2月21日-2022年2月24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楠德实业有限公司 | 年生产5500套实木家具建设项目 | 河南省安阳市滑县半坡店镇工业区9号 | 河南省卫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6000㎡,总投资900万元,环保投资36万元 | 废气:下料、打眼、开榫、刨光、打边等工序分别二次密闭,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工序二次密闭,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拼板工序二次密闭后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过滤棉+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15m 高排气排放,喷漆房、晾漆房通过集气管道进入过滤棉+UV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同时满足《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7〕205号)颗粒物排放限值;漆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205 号文);VOCs 执行 《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 〕340 号)B级企业。废水:生活污水经20m³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用于肥田,不外排。 噪声:经采取在镂铣床、压刨机、开料机、沙光机空压机 等设备等高噪声设备下安装减振垫、密闭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废减震垫、废包装物、集尘灰、废边角料、废 木屑收集后暂存于厂区的一间20㎡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漆渣、废漆桶、废过滤棉、废 UV 灯管、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的一间10㎡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胶桶暂存于厂区的一间10㎡固废暂存间,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志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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