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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关于河南濮安翔龙粮油有限公司年加工3500吨膨化食品、即食米糊和淀粉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2-01-17 作者 来源:

  

  

  

  

  


  河南濮安翔龙粮油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26356214245C)上报的由河南中环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李红云(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5035410350000003512410007)主持编制完成的《河南濮安翔龙粮油有限公司年加工 3500 吨膨化食品、即食米糊

  和淀粉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位于滑县上官镇赵关庄村88号,占地面积5130㎡,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12.5万元。该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

  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滑县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21〕54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工地扬尘“六个百分之百”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落实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

  营运期:食米糊配粉、膨化、粉碎工序二次密闭后,粉尘经集气罩+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淀粉配粉工序二次密闭后,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及《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浓度限值要求。

  2. 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经2m³ 的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营运期:生产设备冲洗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水及生活污水经一座 2m³ 的化粪池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 5m³/d)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3. 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夜间(22:00至次日6:00之前)禁止施工作业。

  营运期:经采取在打粉机、拌粉机、膨化机等等高噪声设备上安装减振垫、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废包装材料、废橡胶减震垫经5m³的一般工业固废收集间收集后,定期外售;除尘器收尘灰定期清运,外售给饲料加工企业;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厂区绿化覆土,不外排。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安阳市人民政府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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