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7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7-06
作者: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1年7月6日-2021年7月8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良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1000吨单一饲料建设项目 | 滑县老店镇白露村东南约544m | 天津青草绿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15亩,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26万元。 | 1. 废气: 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滑县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滑环攻坚办〔2020〕39号)、《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工地扬尘“八个百分之百”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落实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 营运期:熬炼废气通过油汽分离器+冷凝+水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排放浓度须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大型”标准要求;锅炉废气通过低氮燃烧器+烟气外循环技术+12米排气筒,废气排放须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9-2021)排放限值、《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 营运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10m3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用于肥田;喷淋塔废水、冷凝废水经5m³隔油池预处理后用于厂区地面洒水抑尘。 3.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夜间(22:00至次日6:00之前)禁止施工作业。 营运期:经采取在破碎机、毛油泵、熬油锅、肉泥泵等高噪声机械设备下安装减震垫及密闭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定期外售;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用于回填或由专业单位清理等;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废包装物、油渣暂存于10㎡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定期外售;废活性炭暂存于5㎡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