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6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6-08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21年6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1年6月8日-2021年6月10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滑县好思佳门窗厂 | 年产钢木门3000套及生态木门8000套项目 | 滑县四间房镇高寨村南地68号 | 安徽业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总占地面积3333.3㎡ ,总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9.46万元 | 1. 废气: 切割、开凿、切割、精修、开锁孔、喷塑等工序二次密闭后,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排放;胶合、封边、烘干固化等工序二次密闭后,有机废气经集气罩+UV光氧催化处理一体机+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及《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要求。 废水: 生活污水经5m³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沤制农家肥。 噪声: 经采取在剪板机、转印机、盘头锯等高噪声设备上安装橡胶减震垫、厂房隔音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排放要求。 固体废物: 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转印纸、废烫印条、塑粉包装箱暂存于15㎡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定期外售;废胶桶、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暂存于15㎡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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