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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 关于河南沃磷丰肥业有限公司锅炉购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1-03-31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审〔202125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

关于河南沃磷丰肥业有限公司锅炉购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沃磷丰肥业有限公司: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265776383672)上报的由河南林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李康奎(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06354143505410022主持编制完成的《河南沃磷丰肥业有限公司锅炉购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位于滑县城关镇大吕庄村,占地面积225㎡,总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该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固体废物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锅炉废气通过低氮燃烧器+ 烟气外循环技术+20米排气筒,废气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限值、《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标准限值要求

2. 废水:锅炉废水为清净下水,该部分废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 噪声:采取在设备下安装减震垫,墙体隔音等措施后,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标准限值。

4. 固废: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在厂区暂存,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安阳市人民政府

 

 

 

202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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