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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3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3-16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213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1316日-2021318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兰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滑县分公司

滑县城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处理项目

滑县静脉产业园中信都村

河南林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15333㎡,总投资25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

1. 废气: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滑县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滑环攻坚办〔2020〕39号)、《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工地扬尘“八个百分之百”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落实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营运期:上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筛分粉尘、一级破碎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分别由两套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上料工序(无组织)、卸料工序(无组织)、物料堆存粉尘经生产车间密闭,喷淋雾化装置处理;道路运输粉尘经车辆冲洗和移动式喷淋装置处理;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及《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标准限值要求。2. 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营运期:生产废水、初级雨水、冲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静脉产业园污水处理厂3.噪声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夜间(22:00至次日6:00之前)禁止施工作业。营运期:经采取在打砂机、筛分机、破碎机等高噪声设备下安装减震垫、密闭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4. 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定期外售;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用于回填或由专业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营运期:废金属、焚烧净化炉渣、除尘器收灰、滤渣暂存于30㎡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未燃尽炉渣暂存于30㎡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运至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回炉;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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