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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3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3-26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213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1326日-2021330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滑县传染病医院

滑县传染病医院病房楼建设项目

滑县滑兴路与新濮路交叉口西北50m

河北科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23914.31㎡,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

1. 废气:

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河南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7号)、《滑县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滑环攻坚办〔202039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工地扬尘八个百分之百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落实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

营运期: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经采取污水处理站密闭及周边绿化措施后,废气排放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楼顶专用烟道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型标准要求。

2. 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车辆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清源污水处理厂。

营运期:食堂废水经10m3隔油池处理,同生活污水、检验废水、医疗废水进入60m3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二级生物接触氧化池+消毒池)处理,废水排放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排放标准及滑县清源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滑县清源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 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夜间(22:00至次日6:00之前)禁止施工作业。

营运期:经采取在空调外机等高噪声设备下安装减震垫,墙体隔声等措施后,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4类标准。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定期外售,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运送至滑县建筑垃圾处理厂进行卫生填埋;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医疗废物和消毒后的污泥暂存于50㎡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滑县卫洁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废减震垫和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2

河南贝莱卫材有限公司

年生产5000吨医用棉球、医用纱布块、一次性无菌手术衣建设项目

滑县慈周寨镇S213省道北段路东(慈周寨工业园区01号)10m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总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48.2万元,占地面积26664㎡。

1. 废气:

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滑县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滑环攻坚办〔202039号)、《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工地扬尘八个百分之百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落实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

营运期:清花、梳棉工序二次密闭,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及《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楼顶专用烟道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标准要求。

3. 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

营运期:食堂废水经1m³隔油池隔油后与生活污水经10m3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4. 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夜间(22:00至次日6:00之前)禁止施工作业。

营运期:经采取在真空包装机、连续式封口机、切卷机和压轧机等高噪声机械设备下安装减震垫及密闭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定期外售;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用于道路路基填埋等;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废边角料、除尘灰暂存于10㎡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定期外售;废润滑油暂存于10㎡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含棉尘杂质同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3

滑县缘木居木业有限公司

年生产4000套实木家具项目

滑县半坡店乡半坡店西常村22

鹤壁绿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2.5亩,总投资55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1. 废气:下料切割、划线打眼、起线开槽、拼版刨光、方板打边、雕刻和打磨工序二次密闭,分别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及《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标准限值要求;喷漆、晾漆和涂胶工序二次密闭,分别经干式过滤棉+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标准限值要求。

2. 废水:无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

3. 噪声:经采取在精密锯、雕刻机、砂带机和钢丝锯等高噪声设备下安装减震垫、密闭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 固体废物:废边角料、除尘灰依托现有10㎡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定期外售;废漆桶、废水性胶粘剂桶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周转使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UV灯管暂存于5㎡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4

滑县易居木制品有限公司

年生产3000套实木家具项目

滑县半坡店乡常村西街村西北处1070m

鹤壁绿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5亩,总投资550万元,环保投资33万元。

1. 废气:下料切割、开榫、打磨工序二次密闭,分别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及《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标准限值要求;喷漆、晾漆和涂胶工序二次密闭,分别经“干式过滤棉+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标准限值要求。

2. 废水: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15m³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用于肥田。待滑县半坡店镇古典家具专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 噪声:经采取在精密锯、平刨机、榫槽机和砂光机等高噪声设备下安装减震垫、密闭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 固体废物:废边角料、除尘灰依托现有10㎡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定期外售;废漆桶、废水性胶粘剂桶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周转使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UV灯管暂存于10㎡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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