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2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发布时间:
2021-02-20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21年2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1年2月20日-2021年2月23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滑县小铺鑫发环保建材厂 | 隧道窑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滑县小铺乡申堤村东北360m | 河南绿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总占地面积22397㎡ ,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50万元 | 1. 废气:隧道窑废气经采取湿电除尘系统、“双碱法”脱硫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工程2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制备废气经现有集气罩+袋式除尘器+现有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粉尘经销售区域、制坯车间、陈化车间和原料库干雾喷淋降尘系统各1套处理后,废气排放须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其修改单标准限值、《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标准限值及《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湿电除尘系统废水经1座10m³循环水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噪声:激光切割机、剪板机、湿电除尘系统等设备通过安装减振垫、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脱硫石膏、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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