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关于滑县中心医院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1-01-29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辐审〔2021〕1号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
关于滑县中心医院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
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滑县中心医院: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5264174911403)报送的由河南盈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滑县中心医院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性质
扩建。
二、审批内容
(一)种类和范围:原许可种类和范围不变。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滑县道口镇卫河路79号,滑县中心医院设备用房。拟在医院设备用房原预留DSA机房(为单层建筑,机房配套有控制室和设备间)新增西门子 Artis Q Ceiling型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1台(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用于医疗诊断及介入治疗。
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三、有关公开
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本项目环评及许可情况,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四、有关要求
(一)你单位应将《报告表》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工程建设中,切实加强施工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
(二)你单位应设置辐射环境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辐射防护、环境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应急处理等规章制度。
(三)辐射工作场所须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配备相应辐射监测仪器,制定监测计划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四)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并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和完善个人剂量档案。
(五)按时组织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年度评估报告每年1月31日前报送原发证机关。
(六)按规定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该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七)该项目竣工后,其配套建设的放射防护设施须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21年1月29日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印发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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