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关于滑县焦虎镇佳合电机配件加工厂年生产加工2000套电机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0-12-31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审〔2020〕135号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
关于滑县焦虎镇佳合电机配件加工厂
年生产加工2000套电机配件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滑县焦虎镇佳合电机配件加工厂:
你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526MA44KNMC8K)上报的由山东清山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张淑霞(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4035230350000003511230104)主持编制完成的《滑县焦虎镇佳合电机配件加工厂年生产加工2000套电机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位于滑县焦虎镇刘格档村东100m,总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2万元,占地面积1300㎡。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水:生活污水经3m3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2. 噪声:采取在冲床、压力机等主要产噪设备底部安装橡胶减震垫,厂房隔音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排放要求。
3. 固体废物:不合格品暂存于5㎡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机油暂存于5㎡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河南省滑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
邮 编:456400
联系电话:0372-8181590
2020年12月31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焦虎镇环保所。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