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2月4日拟对滑县长青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0-12-04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20年12月4日
拟对滑县长青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辐射科。公示期为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8日。
电话:0372—8181709
通讯地址:滑县新区人民路与黄河路交叉口(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滑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 滑县长青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 | 滑县上官镇专业园区内 | 河南省卫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工程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位于厂区南侧),主变压器规划容量1×45MVA,户外布置。 本期工程总投资980万元。 | (一)施工期 (1)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噪声,大多为不连续性噪声。施工期噪声产生于升压站施工、场内道路施工和车辆运输等。主要施工机械有推土机、挖掘机、搅拌机和运输车辆等,施工机械噪声水平一般在95~105dB(A)(1m处)之间,产噪设备均位于室外。 采取措施:①利用噪声强度随距离增加而衰减的特性,将较强的噪声源尽量设在远离居住区的地方,并对强噪声源设立围挡进行隔绝防护。 ②依法限制夜间施工,如因工艺特殊要求,需要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 ③施工工地应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运输车辆尽量避让村庄道路,并在经过居民区时禁止鸣笛。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经距离衰减和隔声后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2)污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过程中升压站施工等产生少量的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采取措施:①施工废水严禁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上清液全部用于砂石料冲洗、拌和土和水泥等,或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废水不外排。沉淀物质随施工场地内固体废物运至指定地点。 ②本项目施工场地比较小,不单独设置施工项目部,利用厂区施工营地进行处理。施工营地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然后作为农肥资源化利用。 项目区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肥田,因此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无明显影响。 (3)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弃渣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来源于电气设备包装物及施工废料、升压站施工时的垃圾等。采取措施: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应设置专门的存放地点,设置围挡并进行遮盖,统一外运,不得随意堆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外运处理。 经实施以上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4)大气: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扬尘主要来自于升压站基础等土建施工的土方挖掘、建筑装修材料的运输装卸、以及施工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等。 采取措施:①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即:围挡达标率100%、裸露土方覆盖率100%、出入车辆冲洗率100%、主干道硬化率100%、设置扬尘监督牌率100%、拆除工程洒水压尘率100%、渣土车辆密闭运输100%、施工现场安装PM2.5、PM10在线监测仪监控系统100%。②严格做到“两个禁止”。即:城市建成区内建筑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对于搅拌站不予供应的特种或少量混凝土、砂浆的,如需现场搅拌,必须采取封闭、降尘措施。③严格落实四项制度。一是严格落实“三员”管理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开复工验收制度。三是严格落实扬尘污染在线监控制度。四是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预算管理制度。 ④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完善重污染天气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应急管控清单,实行规范化、标准化、差异化管控措施,杜绝“一刀切”。建立快速应急预警响应机制,确保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时,迅速响应、有效应对。 ⑤新(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内容。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⑥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其它部位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但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也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⑦加强市政道路施工管理。市政道路施工实行交通高峰错时分段推进,坚决杜绝“围而不建”现象;施工过程中,必须对裸露地面及物料、土方进行有效全遮盖和洒水压尘;工程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场地,及时回填铺油,全面冲洗地面积尘。⑧所有在用露天堆放场所,必须综合采取围墙围档、防风抑尘网、防尘遮盖、自动喷淋装置、洒水车等措施,确保堆放物料不起尘。所有露天堆放场所地面必须硬化处理,并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配置冲洗、清扫设备,及时清除散落物料、清洗道路,确保堆场和道路整洁干净。所有露天堆放场所进出口,必须设置冲洗池、洗轮机等车辆冲洗设施,确保进出运输车辆除泥、冲洗到位。 ⑨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⑩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做好道路洒水保洁工作。 ⑪施工弃土弃渣应集中、合理堆放,遇天气干燥时应进行人工控制定期洒水。 ⑫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通过采取以上规定的措施,可有效控制扬尘量,将扬尘影响减小至最小程度,不会对周边环境构成污染影响。 (5)生态: 本工程主要生态影响为升压站施工与临时施工道路占地可能引起的水土流失及对地表植物的破坏。 采取措施: Ⅰ.土地占用和开挖保护措施 ①应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②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方式妥善处置。 ③合理组织,尽量减少临时施工用地,临时施工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减少对生态、植被的破坏。 ④应尽量减少人员的践踏,合理堆放弃石、弃渣,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严禁随地堆放弃石、弃渣。 因此,本工程施工单位合理堆放土、石料,并在施工后认真清理和恢复的基础上,不会发生土地恶化、土壤结构破坏。 Ⅱ.植被保护 ①对项目范围内的原料堆场,要进行遮盖和洒水处理,减小风蚀影响;施工中应尽量减少地表固结层的破坏,弃土、弃沙集中堆放,并进行碾压、固结表面,防治风蚀作用;工程基坑开挖后及时平填,尽量缩短施工时间,避免扰动土壤长时间裸露,形成扬沙。 ②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管理,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施工过程中应划定施工路线和地基位置,施工过程不得超出划定的范围,从而进一步减小生态影响和地表扰动。项目进场道路建设应对施工两侧进行压实和整治。 ③对于临时占地所破坏的植被,应在施工完成后,对临时占地立即清理,合理使用表土,并尽量恢复植被。 在采取以上生态保护措施后,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二)营运期 (1)电磁环境影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HJ24-2014),滑县长青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电磁环境影响采用类比分析法进行预测评价。 为预测滑县长青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建成后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选择了现运行的保安(伏牛)110kV升压站作为类比监测对象。 根据类比监测结果可以预测,本工程升压站建成后,升压站厂界和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要求。 (2)噪声环境影响: 升压站噪声预测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工业噪声预测计算模式中进行预测。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工程升压站建成运营后,升压站厂界的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升压站周围环境噪声预测值和环境敏感目标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3)其他环境影响: ①本次升压站运行维护人员为4人,均从现有员工中进行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不增加生活污水,因此本项目无废水产生。公司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站区南侧污水管网。 ②本工程运行期间无大气污染物排放。 ③本项目升压站工作人员均为厂区人员统一调配,日常负责升压站运行维护人员为4人,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厂区设置垃圾桶,定期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影响。 根据工程分析,升压站运行过程会产生废旧的蓄电池,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起施行),废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其它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4-49,危险特性为毒性(T)。公司厂区引风机西侧建设一间危废暂存间,面积为25m2,危废暂存间应按规定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并建立检查维护制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有关规定,严格做到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按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贮存、暂存。升压站铅酸蓄电池使用寿命完成后不得随意丢弃,收集后再危废暂存间内暂存一定量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环境风险: 工程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事故隐患主要是变压器油外泄。变压器油属危险废物,如不收集处置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升压站在正常运行状态下,无变压器油外排;在变压器出现故障或检修时会有少量含油废水产生。变压器在进行检修时,变压器油由专用工具采样检测,检测不合格时,对变压器油进行过滤处理,检修工作完毕后,再将变压器油放回变压器内,无变压器油外排;在事故状态下,会有部分变压器油外漏。 本项目变压器下方设置有事故油坑,升压站北侧设置一座容积为31.5m3的事故油池,事故油池与事故油坑相连,用于收集、贮存变压器漏油事故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本工程事故油池的体积31.5m3远大于主变压器储油量体积即17.3m3,满足环境风险事故处置的需要。事故状态下,变压器通过压力释放器或其它地方流出变压器油,大部分事故油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因此,本工程运营后对环境产生风险是可控的。 |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要求,并结合工程实际,本次评价采取了以下方式进行公众参与。 第一次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第二次公示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及现场公示相结合的公示方式。 第三次公示是本项目报批前在相关网站发布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以及公众参与说明的公示。 在本项目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的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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