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2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0-12-21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20年12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1日-2020年12月23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滑县信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3万吨烘干沙土项目 | 滑县四间房镇(S101省道旁万通石化加油站北侧10米) | 河南极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占地面积3000㎡。 | 1. 废气:在原料区上方安装喷干雾抑尘系统,生产车间密闭,生产区和成品区二次密闭,投料、烘干、筛分出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和集气管道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和表3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及《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标准限值要求。 2. 废水:生活污水经5m³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运沤制农家肥。 3. 噪声:采取在烘干机、筛分机、风机等主要产噪设备底部安装橡胶减震垫,厂房隔音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排放要求。 4. 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筛分出的大颗粒砂石暂存于10㎡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