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2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0-12-22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20年12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2日-2020年12月24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滑县赵营乡牛寨坚固预制厂 | 年加工预制构件13000米建设项目 | 位于滑县赵营乡牛寨村西南46m | 河南中环瑞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总占地面积5亩 ,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 | 1. 废气:搅拌间投料口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仓筒废气经筒顶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河南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标准限值要求及《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标准限值要求。 2. 废水:生产废水经50m³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6m³化粪池处理后沤制农家肥,不外排。 3. 噪声:经采取在搅拌机等主要产噪设备上安装橡胶减震垫,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 固体废物:生产废料暂存20㎡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定期外售;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与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沉淀池沙石回用于生产。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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