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2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0-12-23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20年12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3日-2020年12月25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滑县运河遗产管理处 | 滑县大运河宋船文化园项目 | 滑县大运河文化产业园区内(道路古镇) | 河南润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总投资8450.5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占地面积33亩。 | 1. 废气: 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滑县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滑环攻坚办〔2020〕39号)、《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工地扬尘“八个百分之百”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落实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 营运期:停车场汽车尾气经停车场周边绿化措施后,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 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营运期:生活污水经10m³化粪池处理后,废水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滑县清源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滑县清源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 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夜间(22:00至次日6:00之前)禁止施工作业。 营运期:采取在中央空调、通风机等主要产噪设备底部安装橡胶减震垫,墙体隔音等措施后,项目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排放要求。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定期外售;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用于回填或由专业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