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2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0-12-23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20年12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3日-2020年12月24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滑县顺华建材有限公司 | 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建设项目 | 滑县牛屯镇聂家寨北地1177米 | 河南省卫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总占地面积800㎡ ,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36万元 | 1. 废气:投料口、破碎机二次密闭后经集气罩+台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振动筛二次密闭后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安阳市 2019 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标准限值要求及《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标准限值要求。 2. 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自动冲洗装置+15m³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政通驾校20m³化粪池处理后肥田,不外排。 3. 噪声:锤式破碎机、振动筛等高噪声设备经安装橡胶减震垫、厂房隔音等措施后,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除尘器粉尘、沉淀池底泥、钢筋、木材暂存于30㎡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运送至生活垃圾中转站。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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