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2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0-12-24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20年12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4日-2020年12月28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创隆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 年生产2500吨无纺布建设项目 | 滑县慈周寨乡高速路口3号 | 河南润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11万元,占地面积2000㎡ | 废气:挤出设备二次密闭,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塑料制品制造标准限值要求。废水:生活污水经5m3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用于肥田。噪声:采取在挤出机、收卷机等高噪声机械设备下安装减震垫及密闭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固体废物:不合格产品、过滤杂质收集后暂存于5㎡的一般固废暂存间,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废灯管、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在5㎡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过滤杂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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