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5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0年5月21日-2020年5月25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永祥卫材有限公司 | 年生产800万米医用纱布建设项目 | 滑县慈周寨镇朱娘寨村西99米 | 河南润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总投资350万元,占地面积4140㎡ | 1. 废气:织布工序产生的棉尘,采取在75台纱布织机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处理,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纺织印染行业中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³及《滑县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滑环攻坚办〔2019〕119号)附件3滑县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中厂界边界颗粒物浓度不超过0.5mg/m³,厂房车间内产尘点周边1米处颗粒物浓度小于2.0mg/m³的限值要求。 2. 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5m³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沤制农家肥。 3. 噪声:经采取在纱布织机、整经机、空压机等高噪声机械设备下安装减震垫,密闭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棉絮颗粒物收集后暂存于5㎡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