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3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0年3月2日-2020年3月4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康宸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年生产2000吨无纺布建设项目 | 安阳市滑县桑村乡上村北侧112米 | 河南润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1000㎡,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 | 1. 废气:热融、热轧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3台集气罩收集后,共由1套UV光氧催化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 2 标准要求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的要求。 2. 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5m³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运肥田。 3. 噪声:经采取在螺旋挤出机、成网机、收卷机、热轧机等高噪声机械设备下安装减震垫,密闭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 固体废物:不合格产品暂存于一座5㎡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后进行回用;废活性炭暂存于一座5㎡的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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