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生态环境领域 >> 行政许可

关于2020年3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3-10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203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0310日-2020312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滑县水利局

滑县农村饮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

滑县县域内

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120646.4㎡,总投资78632.28万元,环保投资183万元

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施工废水排入场地临时设置的简单沉淀池处置后用于洒水抑尘,排放量为零;一期工程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水厂化粪池收集后达标排入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施工期施工人员多为附近居民或租用当地居民房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对地表水影响较小。运营期:本项目一期工程水厂运营过程中用到的盐酸、氯化钠均存放于密闭罐中,通过泵及管道全程密闭输送;二氧化氯发生器仅在正常运营时使用,产生的二氧化氯直接进入原水,不储存,正常运营状态无生产废气产生;本项目一期工程运营过程中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吸风集气罩和油烟净化器处理,净化效率约为90%,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及排放浓度为油烟0.6mg/m3、0.01kg/d、0.004t/a处理后由专设烟道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的要二期工程为乡镇现有供水站的升级改造工程,无生产废气产生;同时供水站不新增员工,不设食堂,无食堂油烟产生。

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废料;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按照固体废物的性质均得到有效处置,固废处置率为100%。

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筑路机械、搅拌机等机械设备运转噪声和场外车辆运输噪声,设备噪声源强值75~110dB(A),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将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这种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2)废水本项目二期工程为乡镇现有供水站的升级改造工程,不新增员工,无办公生活废水,即二期工程无废水产生。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一期工程运营过程生产废水及办公生活废水。

本项目水厂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经压滤产生的滤液入污泥浓缩池,滤池反冲洗排水与污泥浓缩池上清液经废水排水池(调节平衡池)调节后,进入原水配水井回流再用,不外排。即本项目生产废水均回用再处理,不外排,本项目一期工程运营期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废水。职工办公生活废水满足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水水质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由厂排口经市政管网达标排入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对纳污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本项目分期建设,其中二期工程主要为现有乡镇级供水站改造及供水管网建设,即以一期工程生产的自来水为水源,采用清水池调节加压供水方式,无生产固废产生;项目不新增员工,无办公生活垃圾产生则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一期工程水厂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泥均属于一般把固废

本项目污泥压滤后产生量为28.03t/d、10230.22t/a,净水厂产生的污泥属于一般固废,暂存于污泥脱水间,定期外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约为4.23t/a定期由环卫部门外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食堂厨余物、泔水产生量52.2kg/d19.16t/a餐饮产生的厨余物、泔水采用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提供的专用容器收集后,交有服务许可证的企业运输、处置。

(4)噪声本项目一期工程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各种净水设备、泵等设备运转噪声,其源强值为75~85dB(A)。在采取基础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区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二期噪声主要为乡镇级供水站增压泵、离心泵等运转噪声,其源强值为75dB(A)设备数量较少,采取安装减振基础、建筑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

滑县中医院

门诊医技科研综合楼建设项目

滑县滑兴路与振兴路交叉口西北角

南润正环境科技有限公

占地面积17733.422总投资11250万元,环保投资36万元

1. 废气:

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安阳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05号)、《滑县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滑环攻坚办〔2019〕55号)、《安阳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工地扬尘“八个百分之百”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落实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

营运期: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依托现有项目密闭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楼顶专用烟道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型标准要求。

2. 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或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营运期:生活污水经30m³化粪池预处理后同医疗废水依托现有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水解池+强化二段生物组合池+消毒池)处理,外排废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及滑县清源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滑县清源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 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

营运期:经采取在空调外机下安装减震垫,墙体隔声等措施后,场界噪声排放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钢筋头、废铁、废木板等)收集后定期外售;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碎砖头、石块、混凝土和砂土等)用于回填或由专业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医疗废物和脱水后的污泥暂存于30㎡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滑县卫洁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订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主办: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滑县道口镇解放路中段
网站标识码:4105260003备案序号:豫ICP备2023004875号
豫公网安备 41910402000001号电脑版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4/30 18: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