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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1月10日拟对河南安阳滑县瓦岗~大寨第二回110千伏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1-10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辐射科。公示期为20201月10日-20201月14日。

    电话:0372—8181709

    通讯地址:滑县新区人民路与黄河路交叉口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安阳供电公司

河南安阳滑县瓦岗~大寨第二回110千伏线路工程

河南省

滑县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①间隔扩建工程:本期瓦岗变、大寨变各扩建1个

110kV出线间隔,间隔扩建工程位于变电站围墙内进行,不新征土地

②新建瓦岗变~大寨变第二回11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起于220kV瓦岗变电站,止于110kV大寨变电站,新建线路路径全长为12.5km,单回路架设。

本期工程总投资1465万元,预计投产期2021

(一)施工期

(1)噪声:

间隔扩建

本期间隔扩建只需在站内间隔预留位置安装相应的电气设备即可,工程量小,对周围声环境无影响。

输电线路

施工噪声主要是塔基开挖时各种机械设备产生。本工程输电线路单个塔基施工时间较为短暂,线路施工产生的噪声是暂时性的,工程结束时影响随之消除。

(2)污水: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生活污水

本期间隔扩建只需在站内预留位置安装相应的电气设备即可,工程量小,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原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线路施工人员可就近租用民房或工屋,生活污水可利用当地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Ⅱ.施工废水

本期间隔扩建只需在站内预留位置安装相应的电气设备即可,工程量小,无生产废水产生。

本工程线路塔基开挖施工所需混凝土较少,一般采用商品砼或预拌混凝土,无生产废水产生。

.跨越水体影响分析

经现场踏勘,本工程跨越柳青河时河道宽度约为25m,线路跨越处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为了保证本工程线路施工不影响城关河的水环境质量,本评价对现场施工过程提出以下环保措施:

①线路跨越柳青河时,塔基、施工便道和牵张场的设置应尽量远离水体,严禁在河流旁堆放材料,采取一档跨越。

②在塔基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含油设施(包含运输车辆、线路施工设备)的管理,避免油类物质进入河道。

③严禁在水体中清洗含油机械,应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工作,防止发生施工设备漏油现象。

④杜绝在施工时随意倾倒废弃物、排放施工废水至河道内。

通过加强对施工期的管理,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的水环境影响不大。

(3)固废:本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塔基开挖产生的施工弃土弃渣等。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减少施工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评价提出以下措施:

①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至地方环卫部门指定的位置。

②线路塔基开挖产生的土方尽量就近回填处理,如有多余弃土弃渣应及时清运。

③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通过加强对施工期的管理,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的固废环境影响不大。

(4)大气:施工期间大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线路塔基、回填等施工活动产生的二次扬尘。本期间隔扩建工程只需在站内预留位置安装相应的电气设备即可,工程量小,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采取措施:①强化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塔基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临时围挡等防风措施。

②加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保持车辆运行状态良好,禁止使用无环保标志的运输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所有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防止车辆运输过程中因漏洒造成扬尘污染。

③施工应采用商品砼或预拌混凝土,减少水泥搅拌产生的扬尘,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置砂浆。

④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应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施工单位应经常清洗运输车辆,以减少扬尘。对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保证100%湿法作业,避免尘土飞扬。

⑤施工期间加强对弃土弃渣、建筑材料等堆放的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开挖产生的土方集中堆放,开挖的土方及时回填,如有多余土方及时清运。

⑥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设置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内及工地围墙外周边10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

⑦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⑧结合工程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单独编制施工扬尘专项控制方案,明确扬尘控制的目标、重点、制度措施以及组织机构和职责等,并将其纳入安全报监资料之中。

通过加强对施工期的管理,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

(5)生态:本工程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开挖和施工活动对土地的占用、扰动以及植被破坏。

采取措施:①在初步设计期间,结合最新勘查资料,尽量减少塔基数量,同时尽量选择占地面积较小的塔基基础和塔型;

②对塔基定位进行优化,尽量使塔基落于田边地角,尽量避免塔基位于农田中央,减少对农田的占用;

③施工期间尽量控制塔基开挖量,施工料场及牵张场尽量选择周边已有空地,施工材料运输尽量利用已有的道路,减少施工占地;

④塔基施工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

⑤塔基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复耕或植被恢复;

⑥施工期间加强管理,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垃圾,防止乱堆乱弃影响周边环境;

⑦线路跨越树木植被时,应采取高塔跨越方式,尽量避免砍伐树木,确需进行树木砍伐,需取得相关部门的同意意见后才可进行砍伐;

⑧严禁施工人员随意践踏、破坏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区域进行场地恢复。

(二)营运期

(1)电磁环境影响:

Ⅰ.输电线路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HJ24-2014)本工程输电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1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因此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采用模式预测的方法来分析、预测和评价变电站投运后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①非居民区预测结果

本工程110kV线路在采用1B2-ZM2型塔、2×JL/G1A-240/30型导线下相线对地高度为6m时,地面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满足架空输电线路线下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处工频电场强度小于10kV/m,工频磁感应强度小于100μT的限值要求。

②居民区预测结果

本工程110kV线路在采用1B2-ZM2型塔、2×JL/G1A-240/30型导线、下相线对地高度为7m时,地面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满足4kV/m、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因此,本环评要求本工程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最低距离不得小于6m,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最低距离不得小于7m。

Ⅱ.间隔扩建

220kV瓦岗变及110kV大寨变各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工程内容只是在站内原有场地上装设相应的电气设备等,不会改变站内的主变、主母线等主要电气设备,间隔内带电装置相对较少。在只考虑变电站的影响时,仅在变电站间隔内增加的电气设备对围墙外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增量构成影响较小。本期扩建完成后,扩建间隔处围墙外电磁环境均能够满足工频电场4kV/m,工频磁场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2噪声环境影响:

Ⅰ.输电线路

110kV线路正常运行时基本无噪声,仅在下雨或大雾时会产生连续性电磁性噪声,但其噪声以中低频为主,其源强较小,可以忽略不计,对环境背景噪声影响不大。根据以往监测资料分析,输电线路正式运行后,在晴好天气情况下人耳在110kV线路下听不出输电线路的运行噪声,线路运行噪声贡献值很小,环境噪声基本与背景噪声相同。

Ⅱ.间隔扩建

对于瓦岗变、大寨变而言,其噪声源主要为变压器。本期仅为间隔扩建工程,不增加新的噪声源,即扩建工程对厂界噪声不构成贡献值,因此,瓦岗变、大寨变间隔扩建后厂界噪声仍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排放限值要求。

Ⅲ.声环境保护目标

本工程声环境保护目标为滑县大寨乡垃圾中转站,位于大寨变电站北侧90m。110kV大寨变电站本期仅为间隔扩建工程,不增加新的噪声源,即对厂界噪声不构成贡献值,对声环境保护目标滑县大寨乡垃圾中转站也无噪声贡献值,因此,大寨变间隔扩建后本工程声环境保护目标滑县大寨乡垃圾中转站处声环境质量仍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3)其他环境影响:

①本期间隔扩建工程不增加运行人员,故不增加生活污水量,即不会改变原有工程的污水处理及利用方式,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

②本工程运行期间无大气污染物排放。

③本期间隔扩建工程不增加运行人员,不增加固体废物排放量,因此不会新增对外环境的影响。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固体废物产生。

(4)环境风险:

本工程为输电线路工程,运行期间不存在环境风险。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要求,并结合工程实际,本次评价采取了以下方式进行公众参与。

第一次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第二次公示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及现场公示相结合的公示方式。

第三次公示是本项目报批前在相关网站发布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本以及公众参与说明的公示。

在本项目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的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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