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辐射科。公示期为2020年1月10日-2020年1月14日。
电话:0372—8181709
通讯地址:滑县新区人民路与黄河路交叉口(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安阳供电公司 | 安阳滑县瑞祥110kV变电站1号主变扩建工程 | 河南省 滑县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瑞祥110kV变电站扩建:扩建主变规模为1×50MVA(1#),本次不涉及新建输电线路。 本期工程总投资827万元。预计投产期为2020年。 | (一)施工期 (1)噪声:瑞祥110kV变电站扩建工程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是由起重设备及重型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和施工作业的噪声。变电站扩建工程施工场地均位于站内,厂界四周建有围墙,故站内扩建施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为切实降低项目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评价提出以下措施: ①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夜间应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如因工艺要求必须夜间施工,则应取得相关部门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 ②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从源强上控制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③施工单位可采取运输车辆进出时控制或禁止鸣喇叭的措施,减少交通噪声。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的减少项目施工噪声对居民区的影响。 (2)污水: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Ⅰ.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已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Ⅱ.施工废水 瑞祥110kV变电站施工期产生施工废水主要为主变基础浇筑时产生的废水。变电站内可采用修筑简易沉淀池的方式进行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道路洒水抑尘。 (3)固废: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主变基础开挖产生的施工弃土弃渣等。 为进一步减少施工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评价提出以下措施: ①变电站主变基础开挖土方经回填后多余的弃方可用做站外绿化用土。 ②主变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大气:本工程施工期间大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施工场地作业面的二次扬尘和施工车辆的尾气。 针对施工过程提出以下措施: ①强化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塔基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临时围挡等防风措施。 ②加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保持车辆运行状态良好,禁止使用无环保标志的运输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所有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防止车辆运输过程中因漏洒造成扬尘污染。 ③施工应采用商品砼或预拌混凝土,减少水泥搅拌产生的扬尘,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置砂浆。 ④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应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施工单位应经常清洗运输车辆,以减少扬尘。对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保证100%湿法作业,避免尘土飞扬。 ⑤施工期间加强对弃土弃渣、建筑材料等堆放的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开挖产生的土方集中堆放,开挖的土方及时回填,如有多余土方及时清运。 ⑥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设置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内及工地围墙外周边10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 ⑦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⑧结合工程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单独编制施工扬尘专项控制方案,明确扬尘控制的目标、重点、制度措施以及组织机构和职责等,并将其纳入安全报监资料之中。 针对运输过程提出以下措施: ①运输车辆装载量适当,运输分散状物料车辆全密闭,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洒现象;在可能条件下设置清洗点对运输车辆清洗车体和轮胎。洗车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重复使用。 ②施工机械必须按照施工路线行驶,不能随意碾压,增加破坏面积,应合理安排,减少车辆行驶次数。 ③对施工、运输道路表面采取硬化措施,施工便道应补充利用现有的道路,将现有的土路改建为泥结碎石路面,并控制机动车碾压影响,从根本上减少扬尘的污染。 ④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等构筑物时必须科学、合理地设置转运路线,绘制车辆运行平面图,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通过加强对施工期的管理,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 (5)生态: 本工程瑞祥110kV变电站站内主变预留位置为碎石地坪,变电站四周建有围墙,主变基础施工位于预留位置进行,不新征土地,对站外生态无影响。 (二)营运期 (1)电磁环境影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HJ24-2014),本工程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对于变电站运营期电磁环境影响采用类比监测的方式来分析、预测和评价工程投运后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 本次评价瑞祥110kV变电站选取洛阳栾川110kV南泥湖变电站(主变容量3×50MVA,验收批复文号洛环辐验〔2010〕001号)作为类比对象。根据监测可知,110kV南泥湖变电站建成投运后的变电站厂界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4kV/m和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评价标准。根据类比监测结果可知,瑞祥110kV变电站按终期规模扩建完成后(主变容量为3×50MVA),变电站厂界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亦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4kV/m和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评价标准。 (2)噪声环境影响: ①变电站噪声预测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工业噪声预测计算模式中进行预测。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瑞祥110kV变电站按终期规模扩建完成后厂界噪声昼间叠加值和噪声夜间叠加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排放限值要求。 (3)其他环境影响: ①瑞祥110kV变电站为无人值班无人值守站,运行期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极少量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本次瑞祥110kV变电站1号主变扩建工程不新增运行人员,因此已建化粪池可以满足本期扩建需要。 ②本工程运行期间无大气污染物排放。 ③瑞祥110kV变电站为无人值班无人值守变电站,运行期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变电站产生危险固体废物主要为直流供电系统退出运行的废铅酸蓄电池,通过咨询建设单位,110kV变电站内设置1组蓄电池共104个电池,蓄电池寿命为8~10年,退运的废铅酸蓄电池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通过咨询运行管理部门,瑞祥110kV变电站从2015年投运至今,未产生退运的废铅酸蓄电池。 (4)环境风险: 在变压器事故状态下可能造成变压器油泄漏的风险事故,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原环境保护部39号令)变压器废油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20-08。事故油池必须采取“三防”,即防扬洒、防流失、防渗漏等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变压器油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参照《火电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19),变电站内应设置事故油坑和总事故贮油池,变压器发生泄油事故时,将溢流的变压器油贮存,减小环境污染。设计规程要求,事故油坑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单台设备油量的20%。 瑞祥110kV变电站前期工程已建50MVA主变一台,本期扩建一台50MVA主变。瑞祥110kV变电站内已建1座容积为35m3的事故油池,已建35m³事故油池总容积能够满足单台最大容量变压器绝缘油在事故并失控情况下泄漏时100%不外泄到环境中的要求。经咨询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变压器下设置储油坑并铺设鹅卵石,通过事故排油管与事故集油池相连。在事故并失控情况下,泄漏的变压器油流经储油坑内铺设的鹅卵石层(鹅卵石层可起到吸热、散热作用),并经事故排油管自流进入事故集油池,经收集后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废油及污泥(废物代码900-210-08)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要求,并结合工程实际,本次评价采取了以下方式进行公众参与。 第一次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第二次公示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及现场公示相结合的公示方式。 第三次公示是本项目报批前在相关网站发布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本以及公众参与说明的公示。 在本项目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的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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