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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1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1-17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201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0117日-2020119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迈尔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年产3000台机械设备建设项目

滑县老店镇工业园区88号

河南三人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36666.67㎡,项目总投资508万元,环保投资50.75万元

1. 废气:

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安阳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05号、《滑县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滑环攻坚办〔2019〕55号)、《安阳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工地扬尘“八个百分之百”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落实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

营运期:主要为切割烟尘、焊接烟尘、锯床加工粉尘切割烟尘通过在激光、气割、等离子切割机切割平台一侧采用负压收集,通入共用的脉冲滤芯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8台双臂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锯床加工粉尘经配套水池的水吸收,不外排;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其他行业中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³及《滑县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滑环攻坚办〔2019〕119号)附件3滑县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中厂界边界颗粒物浓度不超过0.5mg/m³,厂房车间内产尘点周边1米处颗粒物浓度小于2.0mg/m³的限值要求。

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垃圾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用于周围农田施肥

营运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10m³化粪池处理收集后,由当地居民定期清掏用于沤肥,不外排。

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

营运期:主要为切割机、剪板机车床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在切割机、剪板机车床主要产噪设备上安装橡胶减震垫,厂房隔音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排放要求。

固废:

施工期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收集后定期外售;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及时清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主要为废钢材、废减震垫、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以及员工生活垃圾。金属废料在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定期外售;废减震垫、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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