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01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0年01月17日-2020年01月21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滑县信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利用果壳、稻壳、次小新材及食品行业类废炭年生产6000吨生物炭10000吨再生活性炭项目 | 滑县四间房镇工业区(S101省道旁万通加油站北侧100米) | 河南极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总投资5100万元,环保投资210万元,占地20000㎡ | 1. 废气: 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合《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 2019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25 号)和《滑县 2019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工地扬尘“八个百分之百”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落实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 营运期:原料破碎废气、磨粉工段产生的粉尘工序通过在设备上方出料口设置集气管道和一台引风机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炭化烟气(木煤气)燃烧废气经引风机通过管道回到炭化炉内作为燃料继续供热;生物炭包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加热炉废气通过安装“燃料分级低氮燃烧+烟气循环+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再生活性炭筛分粉尘经集气管道+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加热炉废气满足《安阳市 2019 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 5 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196 号)附件 5(参照天然气锅炉),(烟尘≤5mg/m3、 SO2≤10mg/m3、NOX≤30mg/m3);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其他行业中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³及《滑县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滑环攻坚办〔2019〕119号)附件3滑县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中厂界边界颗粒物浓度不超过0.5mg/m³,厂房车间内产尘点周边1米处颗粒物浓度小于2.0mg/m³的限值要求。再生活性炭发酵废气(恶臭),原料仓进行二次全密闭,原料仓设置排气管,排气管收集的恶臭气体引至“生物除臭装置+15m 高排气筒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要求。 废水: 施工期: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区的洒水抑尘,不外排地表水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附近农田施肥。 营运期:生产用水直接被产品吸收,部分直接挥发到空气中不外排,车辆清洗用水通过3级沉淀池净化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 营运期:经采取在磨粉机、破碎机、炭化炉、回转炉、风机组等高噪声机械设备下安装减震垫、隔声处理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 施工期:进行分类回收,其中钢筋头、废铁、废木板等边角料可将其出售;碎砖头、石块、混凝土、沉淀池下的污泥(主要为水泥碎粒、沙土)和砂土等建筑垃圾可用于回填或外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内,作为原料回收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烟尘,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木醋液冷凝后作为副产品出售,木焦油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再生活性炭筛分杂质、车辆清洗废水沉淀物、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同意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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