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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12月0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9-12-04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9120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91204日-20191206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金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滑县分公司

年生产150套混凝土塔筒建设项目

河南省安阳市滑县留固镇西留固村

河南润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186.8亩投资5000

1.

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安阳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05号、《安阳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工地扬尘“八个百分之百”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落实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

营运期:主要为车辆运输粉尘。车辆运输产生的粉尘,通过在厂区道路进行防尘洒水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滑县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滑环攻坚办〔2019119号)无组织废气要求。

废水:

施工期:砖块喷淋、混凝土喷洒车辆冲洗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或厂区洒水抑尘。

营运期:主要为运输车辆进出厂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冲洗废水经一座20m³的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1座5m³的化粪池沉淀后由当地村民定期清运,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

营运期:钢筋调直机、弯弧机、切断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密闭厂房隔声、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收集后由施工单位清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开挖土方部分作为项目基础回填及绿化,剩余的废弃土方运往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地;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废金属屑、废钢筋边角料经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外售;沉淀池废渣收集后用于厂区周围填沟铺路;废涂料桶、废脱模油桶暂存于一般暂存间,收集后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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