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1月0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9年11月07日-2019年11月09日。
电话:0372—8181268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省福乐道口面业有限公司 | 年加工处理小麦18万吨面粉项目 | 滑县老店镇东约977米 | 河南中环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总投资5300万元,环保投资145万元,占地26666.8㎡ | 1. 废气: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安阳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05号)、《滑县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滑环攻坚办〔2019〕55号)、《安阳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工地扬尘“八个百分之百”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落实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 营运期: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食堂专用烟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18)小型标准要求。初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2套四联沙克龙+4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45米高排气筒排放;清理工段产生的粉尘经6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45米高排气筒排放;制粉工段产生的粉尘经1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45米排气筒排放;配粉工段产生的粉尘经2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45米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滑县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滑环攻坚办〔2019〕119号)附件3滑县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中厂界边界颗粒物浓度不超过0.5mg/m³,厂房车间内产尘点周边1米处颗粒物浓度小于2.0mg/m³的限值要求。 废水: 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田施肥。 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10m³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建设单位定期清运肥田。 3. 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 营运期:主要为圆筒初清筛、组合振动筛、打麦机、磨粉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减震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废弃钢材、废弃塑料、废弃木材等)收集后定期外售;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施工下脚料、混凝土碎块、砖瓦及洒落的砂石料、工程土等)及时清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筛选、去石和磁选工段产生的杂质及检验室固废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磨粉、筛分和清粉工段收集的粉尘混入麸皮外售饲料厂。一般固废暂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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