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环审〔2019〕115号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
关于河南省意来食品有限公司年产400吨花生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意来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26593435789H)上报的由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韩红英(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编号:00017759)主持编制完成的《河南省意来食品有限公司年产400吨花生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位于滑县瓦岗寨乡后百尺口村,总投资50万元,占地3666㎡。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措施和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音等污染,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
主要为油炸时产生的油烟废气和石油气燃烧废气。在油炸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引至房顶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18)小型标准要求。石油气燃烧废气经低碳燃烧+碱液喷淋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滑环攻坚办〔2019〕119号中燃气锅炉排放浓度标准限值。
2.废水:
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5m³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拉走肥田。
3.噪声:
主要为振动筛、拌料机、脱皮机、油炸机、热风炉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减震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主要为粒径较小的花生、脱皮时产生的花生红皮、废旧包装袋及员工生活垃圾。粒径较小的花生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于榨油企业,脱皮时产生的花生红皮集中收集后外售至制药企业,废旧包装袋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于废品回收站,员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一般固废暂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按滑县环保局出具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执行。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河南省滑县欧阳路与创业大道交汇处
邮编:456400
联系电话:0372-8181590
传 真:0372-8181590
2019年7月12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瓦岗寨乡环保所
滑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9年7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