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4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4-12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9年4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9年4月12日-2019年4月14日。
电话:0372—8181268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滑县金盛祥蒜制品贸易有限公司 | 年加工1000吨脱水蔬菜项目 | 滑县产业集聚区西一路中段8号 | 河南极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3200㎡,总投资120万元,环保投资44万元 | 1. 废气: 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政办〔2018〕14号)、《滑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滑政〔2018〕10号)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作业。 营运期:切片、烘干工序产生的辛辣异味切片废气经收集后合并进入1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进行加盖密闭,负压收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热风炉加装低氮燃烧气,燃烧废气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安阳市2018年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文件中燃气锅炉排放浓度标准限值。 废水: 施工期:施工作业产生的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降尘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掏用作农家肥资源化利用。 营运期:生活污水、壳瓣废水、扒皮漂皮废水、沉石废水及切片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统一排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UASB+A²/O)处理。满足滑县清源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标准后,再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滑县清源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严格规范操作使用各类机械和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夜间不准施工。 营运期:主要为壳瓣机、扒皮机和甩干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通过密闭厂房隔声、安装橡胶减震垫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材损耗、装修垃圾和挖方弃土可回收利用部分送至废品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暂存于垃圾堆放池,部分用于填坑铺路,部分及时清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厂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及时送往垃圾中转站处理。 营运期: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蔬菜皮、蔬菜杆、石子、沙粒、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至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日产日清;切片、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活性炭交由供应厂家再生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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