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4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4-16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9年4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9年4月16日-2019年4月18日。
电话:0372—8181268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中煤矿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年产2000台(套)制冷供暖设备生产项目 | 滑县新区大三路(黄河路)中段路北,占地面积3000㎡ | 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总投资2500万元,环保投资14.5万元 | 1. 废气: 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市区扬尘污染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作业。 营运期:主要为焊接废气。在车间内设置3台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 2.废水: 施工期:施工作业产生的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洗漱废水,经30m³的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用于沤制农家肥。 营运期: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2座10m³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66)表4三级标准和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并加装减震垫等措施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严格规范操作使用各类机械和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夜间不准施工,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营运期:主要为切割机、锯床、剪板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密闭厂房隔声、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遗弃的钢筋头、废铁、废木板等边角料收集后出售,碎砖头等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厂。材料等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营运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边角料、包装固废、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包装桶及职工生活垃圾。边角料、废包装物经固废暂存间收集后统一外售;职工生活垃圾由垃圾桶统一收集后运至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临时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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