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四通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年生产200套精密模具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9-02-03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审〔2019〕28号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四通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年生产200套精密模具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四通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265583176135)上报的由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的《河南四通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年生产200套精密模具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位于滑县新区长江路广福路交叉口西南角,占地面积4500㎡,总投资1000万元。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措施和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音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焊接废气经8套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食堂油烟经1套集气罩+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不低于90%)处理,废气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规定限值油烟1.5 mg/m³。
2. 废水:餐饮废水经一座(0.5m³)的隔油池过滤后和生活污水共同排入1座(6m³)的化粪池处理,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标准,再排入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 噪声:主要为电焊机、铣床、钻床等设施生产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建设密闭厂房隔声、加装减震垫减振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 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生活垃圾及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包装桶。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垃圾中转站。废机油、废机油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按滑县环保局出具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执行。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河南省滑县欧阳路与创业大道交汇处
邮编:456400
联系电话:0372-8181590
传 真:0372-8181590
2019年2月3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产业集聚区环保所、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滑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9年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