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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安阳滑县石油分公司第二十二加油站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9-02-13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审〔201940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安阳滑县石油分公司第二十二加油站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安阳滑县石油分公司第二十二加油站

你单位委托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安阳滑县石油分公司第二十二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滑县王庄镇郎柳村占地面积3052,项目投资320万元环保投资35.25万元,设计年销售汽油600t、柴油1200t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音等污染,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

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滑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滑政〔201810号)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作业

营运期:卸油和加油过程中损失的油气经4油气回收装置进行收集,废气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2. 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和抑尘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肥田

营运期:初期雨水经10m³初期雨水池收集由一套油水分离处理后用于场区洒水降尘员工及顾客洗漱用水6m³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运周围农田施肥,不外排。

3. 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

营运期:采取设置减速带吸声、隔声等措施东、西、北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南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限值要求。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措施,金属类集中外售,其余沙石类废料用于场地平整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及时清运至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置。

营运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油罐由具有专业清罐资质的油罐清洗单位清洗,油泥及清罐废水、隔油油渣、吸油毡即产即运,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准在站内暂存。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防范预案,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河南省滑县欧阳路与创业大道交汇处 
邮编:456400
联系电话:0372-8181590
传  真:0372-8181590

 

 

                 2019213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王庄环保所、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滑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92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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