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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2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2-01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9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921日-201923日。

     电话:0372—8181268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滑县新区联盛喷绘店

滑县新区联盛喷绘建设项目

滑县小铺乡杨公店村大宫河西

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总投资80万元占地900㎡

1.废气:运营期:项目废气主要喷绘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在喷绘工序上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印刷与包装印刷)排放限值。

2.废水:

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8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滑县清源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收水标准后排入金堤河。

3.噪声:

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密闭厂房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废墨桶、废墨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和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墨桶、废墨瓶、废活性炭、废UV灯管收集后暂存危险固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运送至垃圾中转站。一般固废、危险固废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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